各科室、教研室:
根据省教育厅“双师”认定工作安排及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方案》(杨职院发〔2024〕15号)、《“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杨职院发〔2024〕16号)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院发〔2024〕15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双师型”教师评议小组。
组长:王红相
成员:党娜 樊雅琴 张昌贵 苟小亮
二、认定程序
1.系统填报:由学院办公室为本单位符合“双师型”认定条件的教师建立账号,教师根据本人业绩成果和文件所列各等级条件,选择对应等级进行填报(“双肩挑”教师在所属二级学院填报),网址http://1.85.55.43/ssxcs/login.jsp,具体操作见附件1。
填报时间:4月1日-4月15日。
2.学院初审:学院办公室按照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所列各等级条件要求,对本单位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具体操作见附件2。
初审时间:4月1日-4月15日。
3.公示:学院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教师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评议,提出认定意见,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和申报材料一并报人事教师处。
公示时间:4月16日-4月20日。
4.学校复审:人事教师处对提交到系统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复审。
5.省教育厅认定:省教育厅对我校提交的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资格认定,并发放“双师型”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所在,“双师型”教师占比是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的核心指标。请科室、教研室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以“能认尽认”“应认尽认”为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动员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各级“双师型”教师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内只能申报一次,期满后“双师型”教师证书自动失效。相关教师应重新申请认定。
2.以德为先。按照文件精神,我院组建召开专业类评议组评议会议,对教师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评议,严格对标文件,提出认定意见。对于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出现师德违纪的,在认定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
3.切实负责。请科室、教研室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并切实负起初审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认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我院将定期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开展抽查复查,对于评议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双师认定信息申报操作指南(教师)
附件2:双师认定信息申报操作指南(学院)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