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2011届各毕业班学生: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已开始。按学院学生处要求,现将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9日—15日):按学院要求,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利用网络、短信、QQ群等多种形式对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行宣传,就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进行咨询解答。
三、预政审阶段(6月13日—7月30日):报名学生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所在系学工办进行毕业生入伍预政审。办理预政审时请在学工办留下个人的QQ号、手机号和家庭联系方式。
四、正式报名阶段(8月1日—10月30日):报名应征入伍的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正式报名。
以上事项望广大毕业生相互告知,并积极进行网上报名。
附: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解答
旅游与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解答
1. 面向2011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2011年5至7月底,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2.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网上参加预征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⑵ 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6至7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7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5.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6.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7.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长。将剩余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8.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
9.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10.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