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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管理系关于期末考试出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3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旅游与管理系关于期末考试出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教研室: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我系的考试制度,使考试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促进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及出题做如下规定:
一、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超过4门。由系办主任把关,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每个专业、每个班级的考试、考查科目。
二、命题基本要求:
1.命题以教学标准为依据,覆盖面达到90%以上,应着重检核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题型应多样化,涉及单选、多选、判断、简述、综合、计算等。
2.试题难度应适当,应充分考虑学生自身水平及教师的教学水平。
3.命题时不得参考、修改或沿用原题。原则上与前二次考试重复率不应超过20%。
4.应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或试题答案)。
5.所有课程要同时配备A、B卷两套试题,其内容、难度及题量应该相当。
6.继续推进我系试题库建设工作。
三、试卷基本要求
1.采用统一试卷模板(在系办公室拷取)出题。
2. 为确保试题的准确性,命题教师在打印前应认真校对,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打印制卷,并装入试卷专用档案袋。
四、考试组织
1.考查课程由各教研室组织代课教师自行组织。
2.考试课程由系办组织报教务处统一组织。
 
 
                                            旅游与管理系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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