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次鉴定将于11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等级及职业工种
本次鉴定等级分中级和高级两个级别,鉴定工种见附件《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05月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一览表》,不得超范围开设鉴定工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院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和毕业学生可自愿申报,原则上在校一年级学生不能申报。
2.在校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中级职业工种。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工种。
3.本次鉴定每人最多限报两个职业工种。
4.在校学生已经获取职业资格证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职业工种或晋级该工种
5.2011年05月鉴定中,凡申报参加高级职业工种鉴定单项考核不及格者,本次一律降为中级资格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发放中级资格证书;原申报中级鉴定者,本次补考申报级别不便。
三、报名安排
(一)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
(二)地点:在校生报名在相应工种所在院、系办公室。
(三)要求:每一工种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每一工种准备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尺寸为48*33mm,浅蓝色底色,四周剪切整齐,不留白边。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申报工种和等级,身份证号码(不得用钢笔填写,以防污染)。
四、鉴定安排
(一)鉴定方式:本次鉴定由理论考试(笔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答卷,实践操作分小组进行现场考核。
(二)鉴定内容:依据国家、行业职业资格标准、鉴定规范和大纲要求,确定中、高等级鉴定内容。
(三)考试时间:11月12-13日,各院系根据申报情况安排
(四)考前培训、考场安排由开考职业工种所在院、系另行通知。
五、鉴定收费
(二)补考按本次报名鉴定费50%的标准收费。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