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评选项目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由高校教师主编,近5年内(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正式出版的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具有与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实用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和创新精神。
4.教材质量较高,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居领先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一致反映良好。
5.文字祥实、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6.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7.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但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5%。
二、申报程序
1.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高校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报。
2.申报的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以文字为主的教材填写文字教材评议表,以电子介质为主的教材填写电子教材评议表。
3.申报限额。每校的申报限额如下:“211”院校申报数不超过5本,省属本科院校申报数不超过4本,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示范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数不超过3本,其他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数不超过2本。
4.申报材料包括:以学校名义申报的正式公文一式二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6)、《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17)、《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18)及样书。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三、申报时间
请各高校于9月20日前,将申报公文和附件16(各一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邮件到:sxsjytg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其余申报材料报送至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赵登攀;029-87338684。
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联系人:张清江;029-88495945
四、评审和奖励
优秀教材的评选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设立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共80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55项,由陕西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各高校应根据本校情况对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
省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是省教育厅推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做出新贡献。